《福建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规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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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要求
1、面积要求:单品种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2、种源鉴定:种源为科研院校或行业专家鉴定的国家药典品种或地方特色药材品种。
3、环境质量:中药材基地土壤、水源、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符合国家要求。
4、药材质量:药材质量符合国家或省级标准要求。
二、配套生产管理追溯系统功能要求
1、种植基地可视化
建设中药材溯源创新应用基地物联网可视化管理系统,基于物联网、大数据、3S(地理信息、遥感、全球定位)技术等展示基地资源详细信息,建设基地“一张图”,建立基地数据资源库。包括基地布局、企业状况、产品信息、物联网数据、销售服务信息、初/深加工、物流仓储、质量认证和追溯管理等,实现地块信息展示、气象环境档案、地块管理、设施管理、耕地质量分析、生产种植分析、能耗分析等功能。基地应具备对接福建省中药质量全程追溯服务平台条件,平台提供标准接口,可实现与国内行业平台及中药饮片厂、中成药、医疗机构的数据共享。
2、生产智能化规范化管理
实现田间种植生产、采收、加工、仓储等生产过程的智能化管理,强化农药、肥料、加工辅料等投入品监管。通过物联网的感知终端和传输设备,采集、分析、监测中药材生产基地土壤温度、湿度、PH值、风力、降雨量、空气湿度和温度、光照强度等生长环境因子,实现物联网设备管理。包括摄像头、传感器、气象站等数据抓取与存储、实时监控、远程控制。鼓励集成测土配方、病虫害辅助诊断等系统,应用智能化中药材加工环境监测设备,实现自动、远程调节控制中药材生产加工的温湿度等。提升药材生产过程整地、定植、施肥、病虫害防治等田间全程农事管理,加强产地加工技术规程管理,保证加工过程方法的一致性,做好趁鲜加工和保鲜冷藏区域环境监测,鼓励推广智能化仓储分拣、产品标签等设备。
3、药材种质资源管理
提供中药材品种基原、种苗繁育批次、种苗仓储等种质资源信息的采集、展示、查询、良种管理等功能,实现药材种质资源信息汇聚和数据共享。
4、药材产地初加工管理
完善鲜药材入库、初加工、包装、药材商品库存、库房巡查、养护记录、药材发运等数据采集,通过物联网监控加工流程,按批次进行药材质量检测并形成报告,生成追溯信息并赋码管理。
5、公共信息服务
引导品牌企业建设企业展示中心,通过数字药园、视频、VR等形式展示企业数字化建设成果和宣传企业文化。鼓励开展药材企业产销对接,建设药材田间操作关键技术环节直播基地或技术规程视频化。
6、成果展示中心
建设不少于10平方米的展室,配备LED全彩屏或者其他显示设备(不小于55寸液晶屏)。制作企业宣传资料,在药材示范基地树立“福建省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宣传牌(2.5米*3.5米)。
三、软硬件配置清单
来源_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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