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乡村振兴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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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清新福建•气候福地”推荐认定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掘我省优质、特色的气候生态资源和气象文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由福建省气象局、福建省文旅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指导,福建省气象学会、福建省旅游协会、福建省乡村振兴研究会将联合开展2024年“清新福建•气候福地”推荐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认定内容

 

“清新福建•气候福地”节气福地(春分、冬至)。

 

基本原则

 

(一)坚持申报地自愿申报原则。

 

(二)坚持认定过程的科学性、独特性和公平性原则。立足申报地的气候特点、文化传承、自然风物、旅游服务等多种细化因子,开展各申报地的节气福地指标综合评价,结合评审、实地复核、终审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评估科学、评审公平。

 

(三)坚持认定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原则。

 

推荐认定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推荐认定对象

 

福建省各乡(镇)。

 

(二)基本条件

 

推荐的乡(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申报节气的气候特点较明显;

 

2.与所申报节气相关的文化风俗、自然风物有特点;

 

3.生态优美,卫生环境好,旅游服务条件完善;

 

4.申报地具有1个及以上,观测年限最少达5年的四要素气象观测站。

 

推荐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推荐报名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有意向报名的乡(镇)请准备如下材料:

     

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材料和印章应清晰,所提供的材料应科学、准确、合法、有效。以上内容需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所属市气象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市气象局在征求地方文旅、农业农村部门意见后于1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省气象学会。

 

(二)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每个地区不超过2个。

 

推荐认定流程

 

推荐认定流程包括发布公告、受理申请、评审、实地复核、终审、公示和授予七个环节。计划时间安排如下

 

1.2025年1月20日前完成受理申请,并推荐至省气象学会;

2.2025年2月中旬前完成专家初审;

3.2025年3月上旬前完成实地复核评审;

4.2025年3月中旬前完成终审及公示;

5.2025年3月下旬发布推荐认定结果,授予“清新福建•气候福地”节气福地(春分、冬至)牌匾和证书。

 

有关说明

 

“清新福建•气候福地” 推荐认定工作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推荐认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各市气象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二)省气象学会

郑凯端  福建省气候中心   

15695989388

 

孔令强  福建省气象学会   

0591-88260865

 

邮箱:fjqxxh@sina.com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中路108号福建省气象学会秘书处

 

邮编:350008

 

附件:

“清新福建•气候福地”(节气福地)申请表

推荐认定报告(提纲)

各市气象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气象学会  省旅游协会

省乡村振兴研究会

2024年12月12日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1.“清新福建•气候福地”(节气福地)申请表.docx

附件2.推荐认定报告.docx

附件3.各市气象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docx

创建时间:2024-12-2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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